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
为络续复旧高校办学,优化高校后勤保险业绩,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计谋公告如下:
一、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。
二、对与高校学生执意的高校学生公寓租借公约,免征印花税。
三、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,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业绩,按照国度功令的收费方式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。
四、征税东谈主享受本公告功令的免税计谋,应按功令进行免税陈述,并将不动产权属讲明、载有房产原值的关系材料、房产用途讲明、租借公约等贵府留存备查。
五、本公告扩充至2027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3年9月22日